(专业代码:120901K)
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管理类专门人才,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,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,具备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发展基础,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、政策研究部门从事旅游经济分析、预测、规划以及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
1. 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,熟练掌握基础性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方法;具有较好的人文、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应用本国语言、文字的表达能力。
2. 掌握一门外国语,具有较好的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,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。
3. 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,主要包括酒店管理学、景区管理学、旅游地理学、旅行社管理、旅游经济学、旅游企业财务管理、经济法与旅游法规、专业英语等。
4. 熟悉本专业领域内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,了解其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。
5. 具有一定计算机相关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,较熟练使用计算机工具解决旅游管理中的有关问题。
6. 熟悉我国旅游业的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旅游惯例与规则。
7.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、分析能力和创新意识。
学制与学位
学制: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,学习年限为3-8年。
学位: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
主干学科:西方经济学、管理学
主要课程:政治经济学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管理学、会计学、旅游经济学、货币银行学、财政学、产业经济学、酒店管理学、景区管理学、旅游地理学、旅行社管理等。
主要实践环节
旅游管理专业认识实习、旅游管理专业综合教学实习、《旅游经济学》课程论文、《旅游地理学》课程论文、创新创业实践、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等。
学分总体安排
1.课程学分
课程共137.5学分;必修课104.5学分,占课程总学分的76%;选修课33学分,占课程总学分的24%。
2.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
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为32.5学分,占毕业总学分的19.1%。
教学进程(附表1~5)
毕业标准与要求
1.达到德育培养目标。
2.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总学分不少于170学分。
3.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。